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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尖峰路两侧绿化带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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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尖峰路两侧绿化带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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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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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金华市尖峰路两侧绿化带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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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公告金华市尖峰路两侧绿化带项目经金发改审批函(2015)4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一、招标代理范围项目内容包括金华市尖峰路两侧绿化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主要对尖峰路两侧10米范围内的绿化进行设计建设,总面积约为800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4500万元人民币。 二、报名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核发的暂定级及以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所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5.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符合上述第2、3、4条要求的承诺书。 6.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交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三、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3.提供拟派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注册在本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证书。 4.按本招标公告报名条件第二条第5款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有效期内的交易席位证(可现场办理)及交易员证。 6.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交完整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六、报名时间: 2015年5 月7日至5月13日16时止。 (上午9: 00-11: 00,下午14: 00-16: 00)七、报名地点: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新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2楼)联系人: 经纬 电话: 83187212八、行政监督部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监督电话: 0579-83187250招标人: 金华市城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宾虹路999号置信广场12楼 联系人: 刘晓丽 电话: 0579- 89133935 邮政编码: 3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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