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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公园建设工程绿化设计招标再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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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公园建设工程绿化设计招标再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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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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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公园建设工程绿化设计招标再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山西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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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太原市和平公园建设工程绿化设计以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并发改审批发【2015】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园林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东至千峰路,西至和平南路,北至南内环西街,南至九院沙河。 绿化面积20.24公顷。 设计费用约为300万元。
2.2招标范围: 实施性方案、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及服务等。 设计内容包括、景观及绿化、休闲活动设施、环境工程、道路广场平台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同类型项目设计业绩。 同类型项目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同类型项目(绿化面积、绿化景观内容、绿化工程造价),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连续六个月已缴纳的社保证明。 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连续六个月已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必要时招标人将组织专家实地查勘,投标人应做好配合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6)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7)社保证明资料(8)法人授权委托(委托书须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可证明其实力的其他相关资料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山西中招华盟招标代理公司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万方招标网、本网站》、《山西招投标网》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园林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太原市旱西门街饮马河公园内 联系人: 候主任 电话: 0351—3531132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中招华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9号滨河花苑9号楼1502室 邮编: 030027 联系人: 郭女士 电话: 0351-6626182 备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 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函、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法人名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查询: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4、联系人: 王伟电话: 0351-6168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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