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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界首市界洪河街边公园、陶艺公园、明珠公园、界亳河景观绿化设计总承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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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界首市界洪河街边公园、陶艺公园、明珠公园、界亳河景观绿化设计总承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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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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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安徽省界首市界洪河街边公园、陶艺公园、明珠公园、界亳河景观绿化设计总承包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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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N2015-03-0495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界首市界洪河街边公园、陶艺公园、明珠公园、界亳河景观绿化设计总承包 2.招标人: 界首市园林局 3.资金财政资金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界洪河街边公园位于东升路东侧、顺河路南侧,面积26180平方米,工程投资约500万元; (2)陶艺公园位于天安路东侧,顺河路南侧,面积158280平方米,工程投资约1500万元; (3)明珠公园位于中原西路北侧、新阳西路南侧、S204省道(界亳河)西侧,面积130500平方米,工程投资约2610万元; (4)界亳河长约4000米。 河道蓝线宽度不小于30m,每侧绿线控制宽度不小于30m,工程投资约3000万元。
2.本次招标范围为测绘、公园景观绿化方案设计、可研报告(如需)、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及建设期服务等。 设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绿化、景观、照明亮化、园路、铺装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3.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同时具备: ①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岩土工程)及以上;②城乡或城市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及以上;③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④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含园林绿化内容)设计甲级资质; 3.针对本招标项目须设立专职授权代表,不得更换,负责本招标项目事宜;专职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自2014年12月往前追溯一年的社保证明明细,如为事业单位编制未办理社保,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市政或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自2014年12月往前追溯一年的社保证明明细,如为事业单位编制未办理社保,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单项合同面积不小于20万平方米的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活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现象。
7.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当投标人不具有前款第2项规定的条件时,可以与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相应条件(其余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满足“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资质除外)的主投标方; (2)联合体单位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15日 (上午: 09:00--11:00 下午: 14:00--17:00) 2.报名地点: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3室。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2) 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证书; (4) 业绩证明(提供设计合同及其他充分反映项目规模的证明材料); (5) 拟派设计负责人资质、资格证书、社保证明; (6) 本公告第三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充分反映自己实力、规模、财务、信誉等信息的其他相关资料。
4、自2015年5月7日起,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界首市园林局 电 话: 13909679828 13956793967 联系人: 郭先生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 联 系 人: 马工、黄工 电话: 0551-62220235 62220231 传真: 0551-6222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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