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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惠石化园区道路二期绿化工程(泉惠二路、水厂路、通港路)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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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惠石化园区道路二期绿化工程(泉惠二路、水厂路、通港路)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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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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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惠石化园区道路二期绿化工程(泉惠二路、水厂路、通港路)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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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受 惠安县泉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以 竞争性谈判 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
FJTH-10420150417 二、项目名称: 泉惠石化园区道路二期绿化工程(泉惠二路、水厂路、通港路)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及要求: 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四、谈判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条件。
2、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法人资格。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
5、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8 、 其他详见第二章《报价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2015 年 5 月 7 日起至 2015 年 5 月 13 日止,每天上午8: 30~11: 30时,下午14: 30~17: 30时(北京时间);谈判文件 每套售价1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 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谈判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后,应将购买谈判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购买谈判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若出现谈判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谈判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六、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 30 (北京时间)。 届时请谈判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谈判开始时间:
2015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 30 (北京时间) 八、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或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福州总公司)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惠兴拍卖行(惠安县城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 十、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林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 0595-22168126/18060001566/0591-87623955转813,传真: 0591-87878463,邮编362000。 本项目监管部门: 惠安县采购办及相关部门。
十一、开户行: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户名: 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账号: 152690100100099391。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二O一五年五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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